人民網香港8月28日電 香港一名小學體育男教師,因為與同校一名12歲女生髮生親密行為,今天被香港法院裁定4項非禮罪成,入獄4年半。
  法官判刑時指,被告作為教師身份侵犯只有12歲的女童,令案情更嚴重,法庭有責任保護無辜及容易受傷的兒童。
  據悉,被告透過手機軟件與女生髮展曖昧關係,併在前年11月至去年5月期間,多次於校園和住所非禮該名女生,時間持續達半年。(盧曉川、曹海揚)
(原標題:香港小學男教師非禮12歲女學生判刑4年半)
(編輯:SN18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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