臨近年末,中國青年報記者對2014年度公眾關註的十大“爛尾新聞”進行追訪發現,隨著相關新聞熱點淡出人們的視線,討論的人群散去,曾經發出的很多質疑並沒有得到回應,尋找的真相也並未撥雲見日,訴求的問責仍然未見結果。(《中國青年報》11月29日)
  “爛尾新聞”原本是業界俗稱,現在看來,似乎成為一個專業的新聞術語了。這是因為,“爛尾新聞”已成為客觀存在的新聞現象,還不是孤例。這些年,有太多媒體選擇通過盤點“爛尾新聞”,來發揮進一步的輿論監督作用。特別每當年終歲末,媒體通過梳理當年“爛尾新聞”,可以透視一些部門處理公共事件時存在的問題。
  盤點“爛尾新聞”,本身就是還原新聞價值的需要。每一單“爛尾新聞”背後,都有進行公共追責的空間。如果治理“爛尾新聞”只是止於盤點追蹤,不能從追蹤走向追責,那麼,盤點“爛尾新聞”提供的也不過就是發現價值,甚至是在舊“爛尾”添了個新遺憾,進一步挫傷新聞尊嚴和社會正義。這些年,盤點“爛尾新聞”很多,回應“爛尾新聞”很少,甚至可以說,盤點出的“爛尾新聞”基本上都是石沉大海,激不起半點回應。
  比如本月初,新華社記者也曾對2014年數起重大安全事件的問責情況進行了追訪,同樣發現很多信息依然拒絕公開,很多問題尚在處理,很多責任沒被追究。也就是說,對“爛尾新聞”的盤點本身,也有可能成為“爛尾新聞”,這無疑是巨大的遺憾。“爛尾新聞”不應繼續“爛尾”,應該從追蹤真正走向追責。
  現在想想,一些熱點事件成為“爛尾新聞”,本身就是相關政府、部門以及公權力“危機公關”的結果。以中青報此次盤點的“爛尾新聞”為例,河南貨車司機夫婦服毒自殺事件出現“公開止於問責”,武漢一高校內酒店組織賣淫事件成為權威信息缺位的“羅生門”,河南洛陽副市長先失聯再落網之後無音訊,河南夫妻半夜被拋墓地事件調查無結果,對這些公共事件,可以從真相、是非、價值、利害、責任等各個角度進行剖析,由此可以觸及相應的問題責任。
  “爛尾新聞”背後隱藏著值得追究的雙重責任:一是熱點事件本身的問題責任,二是讓熱點事件成為“爛尾新聞”的責任。不要認為“爛尾新聞”背後的拖延推諉、敷衍民意就不是問題,在今天,對待輿論監督的態度,本身就可以反映出權力擁有者的作風問題。重要的是,製造“爛尾新聞”,讓太多問題懸而未決,讓太多真相探詢依然無果,讓太多權力依舊無法實現,讓太多正義無法及時傳遞,這一切,都是老問題、舊責任基礎上的新責任。
  要讓“爛尾新聞”從追蹤走向追責,一方面,需要媒體監督力度的新突破,比如,通過把製造“爛尾新聞”的責任主體納入監督追蹤的對象,挖掘“爛尾新聞”背後更大的新聞價值,通過新的“示醜”來驅動新老問題一併解決;另一方面,“爛尾新聞”成為“爛尾”,應該倒逼問責機制進一步完善,避免監督與問責之間的斷裂。
  也只有讓“爛尾新聞”不再“爛尾”,讓“爛尾新聞”從追蹤走向追責,新聞輿論才能真正發揮監督功能,新聞工作者才能擁有真正的職業尊嚴,公共事件的處理才能還原公平正義。
(原標題:杜絕新聞“爛尾”應從追蹤走向追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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